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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臺辦和上海市相繼頒布“惠臺31 條政策”和“惠臺55條舉措”的大背景下,靜安律師積極響應司法部、市司法局關于加快推動落實對臺法律服務開放的號召,踴躍參與靜安區(qū)“臺灣青年法律人才實踐基地”(簡稱“臺青基地”)活動,努力為對臺法律服務交流貢獻力量。經過三屆的探索實踐,“臺青基地”已經成為滬臺兩地青年交往和律師行業(yè)交流的品牌項目,為促進兩岸法律服務業(yè)及法律人才的交流和融合做出了積極貢獻。
2016年,靜安區(qū)司法局和靜安區(qū)臺辦共同探索創(chuàng)新,試點建立大陸首家“臺灣青年法律人才實踐基地”,第一期共招收5位臺灣法律學生,在滬進行了2個月的法律體驗式實踐?;顒釉趦砂兑饛V泛關注,開創(chuàng)了臺灣青年法律人才來滬交流的先河。
2017年,司法部臺灣事務辦公室下發(fā)《關于同意上海市靜安區(qū)司法局加強“臺灣青年法律人才實踐基地”建設的批復》,“臺青基地”由試點升級為正式項目。第二期“臺青基地”以“更廣、更強、更優(yōu)”為目標,在招募數量和參與律所方面都有跨越式提升,學員從5名擴大到25名,參與的靜安律所從2家擴大到9家,華東政法大學也加入到項目組中來,并提供住宿、師資和學生交流等支持。
在總結前兩期經驗的基礎上,2018年7月,第三期“臺青基地”的帷幕拉開。與前兩期相比,“臺青基地”3.0版在各參與律所與帶教老師的精心安排、科學設計下,在兩岸交流深度、學員實踐成效等方面實現了新的突破:帶教律所及老師“更標準”,最終形成8家規(guī)模大所、精品強所參與的格局,并安排每位學員與一位律所資深合伙人結成一對一帶教關系;實踐過程“更融合”,推進互動試教學,重視帶教老師的直接指導和直接培訓,并由其根據學員的研究領域和學習效果進行“量體裁衣”不斷調整,增強實踐的實用性、針對性;實踐內容“更系統”,用標準化“規(guī)定動作”,將實踐內容菜單化。同時進行模塊化細分管理,精細化“自選動作”,由律所根據自身特色開展,如專題講座、旁聽庭審、法律援助等。項目組還組織了“走近上海”、“走近長三角”、“滬港臺大學生論壇”等活動,為學員提供更多浸潤式的法律實踐機會。
法律是主題,青年是主體,交流是主旨,實踐是主線。連續(xù)三屆靜安區(qū)“臺灣青年法律人才實踐基地”的舉辦,探索出了一種較為成熟的運作模式,形成了自己獨特的品牌名片,取得了積極成效。
一是為上海對臺法律服務開放加推助力。當前,司法部、市司法局正在加快推進對臺法律服務的開放進程,市司法局近期相繼出臺了臺灣地區(qū)律師事務所在本市設立代表機構、與本市大陸律師事務所聯營,臺灣執(zhí)業(yè)律師受聘于本市大陸律師事務所擔任法律顧問等3項試點工作的實施辦法,滬臺兩地法律服務業(yè)的交流合作迎來了前所未有的良機。“臺青基地”既是兩地青年法律人才融匯學習的紐帶,也是對臺法律服務開放政策的宣傳展示窗口。“臺青基地”的建設與發(fā)展將對未來兩地法律服務業(yè)的交流、合作、共進帶來更加積極的意義,產生更加深遠的影響。
二是為法律人才基地建設探索新的模式。靜安區(qū)域內知名律所云集,優(yōu)質律所積極參與到“臺青基地”項目的建設中來,開創(chuàng)性地通過這一平臺,吸引臺灣優(yōu)秀青年法律學生參與實踐,一方面開拓了靜安律所踐行社會責任的新領域,另一方面通過教學相長,創(chuàng)新了靜安律師行業(yè)涉臺法律服務人才儲備的新方式。從 2016 年的初創(chuàng)探索,到 2018 年的日漸成熟,在參與律所的共同努力下,“臺青基地”的實踐內容逐年完備豐富、保障措施愈加充分有力。
三是為惠臺工作做出積極努力。國臺辦和上海市相繼頒布“惠臺 31 條政策”和“惠臺 55 條舉措”。靜安律師迅速響應,責任立心、擔當見行,用心開展“臺青基地”各項帶教實踐活動,讓臺灣青年體驗了上海這一國際化大都市日新月異的發(fā)展速度與海納百川的包容精神,更近距離感知了兩岸經濟、社會、文化的異同,體會了中華文化的一脈相承。參與律所精心安排的學習、交流和實踐活動不僅讓學員們收獲了處理兩岸法律實務的專業(yè)能力,也讓他們獲取到更多關于在大陸升學深造、司法考試、律師執(zhí)業(yè)、創(chuàng)業(yè)就業(yè)方面針對性強而富有價值的信息、方法和資源,為職業(yè)規(guī)劃找準了方向。“臺青基地”往屆學員中既有留滬工作、扎根上海的,也有成功考入北大、在大陸進一步深造的,還有許多學員正在準備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及研究生考試,期許成為精通兩岸法律的律師。同窗的友情、上海的熱情和兩岸的親情將在基地開枝散葉、花繁果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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