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師界看好“中國委托公證人”
日期:2003-02-10
作者:市律協(xié)宣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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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報訊隨著中國內地改革開放不斷深化,香港與內地在各個方面各個層次的往來更為普遍和頻繁,所需要的法律服務也不斷增加。日前香港擁有“中國委托公證人”資格、其公證服務被內地認可的律師約有200人,而希望獲得這種資格的香港律師也越來越多,因為擁有這項資格可以擴大他們的業(yè)務范圍。
以前獲“中國委托公證人”資格的香港律師是由內地有關部門指定的,而近幾年則需要修讀有關課程及通過考試才能獲得。
中國委托公證人在香港的公證事務的范圍包括婚姻(結婚、再婚、喪偶、申請補辦夫妻關系證明、申請辦理結婚公證等聲明書)、房地產(包括贈予書、樓宇買賣合同)、公司法(包括授權委托書、公司證明書、商業(yè)登記資料證明、公證董事會決議證明)、遺產(包括繼承遺產及放棄繼承遺產聲明書)、移民及出入境(包括申請配偶、親屬來港聲明書、申請收養(yǎng)子女聲明書)等等,涉及的領域十分廣泛。由于兩地人員來往頻密,有不少內地人目前具有香港居民身份,同時香港人在內地結婚、買房、做生意的也越來越多,因此涉及的公證業(yè)務不斷增長,而涉及的內地地區(qū)也由最初的廣東地區(qū)擴展到全國各地。
香港律師的公證工作并不涉及內地的法律訴訟,他們只是提供顧客在港情況的證明文件,其中提供婚姻證明文件占了公證業(yè)務的大部分,因為每年有數(shù)萬香港人與內地人結婚。根據(jù)內地有關規(guī)定,準備與內地居民結婚的香港居民必須持公證過的未婚證明在證明發(fā)出3個月之內前往內地民政部門辦理結婚手續(xù)。
以前香港房地產興盛,律師單是做樓宇買賣的按揭合同生意就已經不錯。但近幾年香港樓宇交易大減,律師生意下降,業(yè)內競爭激烈,收費也不斷下調,律師的收入已大不如前。而另一方面,與內地有關的各種法律服務需求量越來越大,因此許多律師開始調整自己的業(yè)務方向,尋求參與內地與香港兩地法律事務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