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本年度內(nèi)出版《公司法案例?律師點評》特向全市律師征稿啟事
作者:市律協(xié)宣傳部 日期:2004-05-27 閱讀:2,925次
公司法律研究委員會與法律出版社商定將在本年度內(nèi)出版一本《公司法案例?律師點評》(暫定名),為此特向全市律師征稿。具體要求如下: 一、案例種類 1、與公司法有關的民事、行政、刑事訴訟案件(包括仲裁案件),供稿者本人承辦更佳; 2、公司法方面的非訴訟項目,供稿者本人承辦更佳; 3、選自其它途徑收集的精彩案例。 二、案例撰寫結構 1、標題; 2、案情介紹; 3、審判結果(或非訴訟處理結果); 4、律師評析。(包括對判決、裁決結果持有異議的;對現(xiàn)有公司法律制度質(zhì)疑、理論探討和建議等,皆歡迎在案例的律師點評部分各抒己見,予以充分闡述。) 三、案例中隱去當事人的真實名稱、地址。 四、案例以E-mail形式發(fā)送至
horselouie@sina.com,截稿日期為2004年8月 30日。 五、研究會將專門成立本書的編委會,處理與本書征稿、編輯、出版有關的 事務。 六、編委會對所有來稿,均給予回復;一經(jīng)錄用,均予以通知。 七、編委會對于稿件的結構、案情陳述和點評意見,可以要求原供稿人按編委 會的意見進行修改,必要時也有權自行委派他人進行重大的、充分的修改。 八、稿件署名權:采用的稿件,每篇稿件署名分為供稿人和點評人二部分。 供稿人署名屬供稿者本人。點評人署名,對于原稿點評意見未作重大修 改的,以原點評人署名; 對于原稿點評意見已作重大修改的,以原點評 人和修改人聯(lián)合署名。對于編輯、統(tǒng)稿等事宜,編委會也將在出版的著 作中予以說明。 九、稿酬將以本書實物形式發(fā)放。 聯(lián)系人:陸毅 電 話:62470088―877 上海市律師協(xié)會公司法律研究委員會 二00四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