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報道:店鋪鐵皮招牌反光 居民三年來每天戴墨鏡做飯(圖) http://www.chinanews.com/sh/2011/07-05/3158467.shtml
家住省建工集團公司宿舍10棟2樓羅女士被樓下書店招牌傷透了腦筋。每到中午,招牌就會將強烈的陽光反射到家中,讓人睜不開眼,羅女士甚至必須戴上墨鏡才能做午餐,而且這事持續(xù)了三年卻一直未解決。
今天這件“光污染持續(xù)三年卻解決不了的事情”,讓筆者想起前一陣子報紙上的一則新聞,說的是上海,一位市民將一家工廠告上法院,稱工廠里的路燈太亮,嚴重影響了他的休息,要求該廠停止“光污染”,并要求象征性地索賠精神損失費一元。最終,官司打贏了,工廠的路燈也不會再干擾這位原告的休息了。
聯系上海那則新聞,看看南昌這個事件,讓人十分感慨。畢竟,現實生活中像上海市民這樣被路燈射得睡不著覺便到法庭上要個說法的,寥寥無幾。筆者的意思是,如果國民都有這樣的法律素質并據理力爭,依法維權,我們社會走向文明的歷程就會大大縮短。比如這“光污染”,就實在是太司空見慣了。要不是被逼得“三年來不得不戴墨鏡煮飯”,苦不堪言,這位居民大概也跟沉默的大多數人一樣,忍氣吞聲,不了了之。
想想也可以理解,比之大氣污染、噪音污染、水污染,這光污染顯然還沒有深入人心,很多人印象里甚至都沒這個概念。說到“維權”,只有煩心;談起“治理”,只能搖頭。這空氣污染和水污染看得見摸得著,都還沒有治理好,開始著手光污染治理,確實難讓大家理解和接受。盡管光污染其實和水污染、大氣污染、噪音污染一樣,都是我們健康的殺手,且不易覺察,但此前政府對這方面的關注少,宣傳更少,大家一時難以理解也很正常。
不得不指出,生活在都市的人遭遇“光污染”的概率正在增加,這其中,既有直射窗口的霓虹燈、照明燈,也有夏日將太陽光反射進屋內的樓宇玻璃幕墻。國際上一般將光污染分為白亮污染、人工白晝和彩光污染。長時間在白亮污染環(huán)境下工作和生活的人,會出現視力急劇下降、白內障發(fā)病率高、頭昏心煩等癥狀。
如此說來,“光污染”已經不是什么新鮮詞了,可是我國至今沒有相應的法規(guī),老百姓受到侵害,常常光有調解,而維權無門,甚至可以一拖三年,懸而不決。一些歐美國家早在20世紀80年代末,就開始針對光污染這種侵權形式作了法律條文方面的確認。中國的上海、廣州也已出臺防止“光污染”的規(guī)定。筆者建議,南昌應當盡快制訂相應法規(guī),將光污染納入民事、刑事訴訟范圍以及環(huán)保規(guī)劃中;有關部門應著手制定防治光污染的標準和規(guī)范,盡可能防止光污染危害人們的健康。(賴慶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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