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部
1. 標題:黑體小二號字,居中。應表述為:關于XXX涉嫌XXXX罪一案的辯護詞/交換意見。
2. 稱呼:宋體小四號字,應表述為尊敬的法庭或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
二、正文
1. 正文應用宋體小四號字,首行縮進,行距18磅。
2. 區(qū)分標題和要點,標題層級依次為“一、……”、“(一)……”、“1. ……”、“(1)……”,要點層級依次為 “1. ……”、“(1)……”、“ ①……”,一段之內(nèi)的要點列舉使用“(1)……”。引用具體法律文件應加書名號,如《刑事訴訟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法條序號(第X條、第X款、第X項)、時間(年代、年月日等)、數(shù)量金額等用阿拉伯數(shù)字,
三、尾部
尾部應有落款,列明辯護人所在律師事務所名稱,辯護人姓名,寫作或發(fā)表日期,并由辯護人簽名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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