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晚,廣東茂名留遺書維權公務員朱國瑜被3名年輕人砍傷,其手臂、后背共有4處刀口,目前已脫離生命危險。今年1月,朱國瑜因其母反強拆被打死而在網上寫遺書,稱愿以死為母申冤,遂開始在網上公布茂名官場貪腐線索。有人稱其為“腐敗曝光者”。(相關報道見昨日本報07版)
遺書維權,本是法治社會的丑聞,卻越來越有一語成讖的意味。要不是朱國瑜善于借助網絡發(fā)聲,小小舉報何以演繹成公共事件?要不是公共事件中挾裹著洶涌的民意,相關部門又何以“迅即做出批示”并“依規(guī)作了處理”?……太多的偶然,令公民維權之路命途多舛。當朱國瑜將茂名官場之怪現(xiàn)狀抽絲剝繭呈現(xiàn)在公眾眼皮底下的時候,這種悲愴終于坐實在相關“幕后人”的打擊報復里。
朱國瑜的境遇像一面鏡子,清晰尖刻地映照出實名舉報的風險。實名舉報是法定權利,遺憾的是,殊為難得的實名舉報不僅沒得到應有的保護與獎賞,反倒被推到叢林法則下的第一線。當朱國瑜在網絡上公布貪腐線索的時候,當地反腐部門又在做什么?
有人說,哪里的舉報者遭受打擊報復慘烈,哪里的腐敗就越嚴重;這話其實還可以推一層,哪里的舉報者遭受打擊報復慘烈,哪里的權力監(jiān)督也就越是闕如——而權力一旦脫離了制衡的軌道,衍生出的弊病就不僅僅是貪腐問題。我們自然要反思一個問題:反腐機制不僅有、且很豐富,為什么在面對如此高調的舉報線索時偏偏“脫敏”了?
反腐領域的一些怪現(xiàn)象,早已累積起一樁樁“醒世恒言”:比如山東省平度市普通農婦張秀芳,因記錄貪官筆記,去年就曾名噪一時,而今更因立“貪官碑”遭到村主任的毆打再度名聲鵲起;再如這些年公共事件里的貪腐案件,不是“花邊反腐”、就是“誤打誤撞”,周久耕的香煙、韓峰的日記……光怪陸離的細節(jié)里,連公開罵罵貪官都動輒得咎,舉報、實名舉報之威更難以彰顯。
我們常說,反腐不僅僅是國家的事,也是公民的事。但這話有個最基本的前提:公權當履行好衛(wèi)士之職,不讓反腐反成烈士。就此而言,朱國瑜之傷,是甩在法治反腐臉上的一記耳光——疼并囂張著。 □鄧海建(江蘇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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