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銀行高層涉怒打大律師
日期:2008-05-23
作者: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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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銀投資銀行前中國區(qū)董事總經(jīng)理李則躺,疑在商場的停車場久久未能將車泊好,遭后排駛?cè)氲拇舐蓭熽惵旇省负眯摹固嵝阉钢匦聦W(xué)鷚泊車」,李疑被激怒,涉嫌拉扯大律師的衣服、推撞及搖晃他,又在大律師致電報警時拉扯其手,令手提電話摔破。李昨于東區(qū)法院否認兩項襲擊致身體傷害及刑事毀壞罪名,經(jīng)審訊后裁定表面證供成立。
畢業(yè)自哈佛大學(xué)的被告李則躺,被控于去年9月9日在銅鑼灣時代廣場的停車場B6層,襲擊陳聰枋及損壞他的愛立信手提電話。
被告挨罵 回敬英語粗口
專門處理民事案件的事主大律師陳聰枋昨憶述,當(dāng)晚他駛車至?xí)r代廣場的停車場,見被告正在電梯大堂附近的位置泊車,卻停頓大約20至30秒沒有動靜,阻礙了他進場,令他感到極不尋常,唯有調(diào)頭駛到別處泊車,臨走前向被告表示:「You Are So Bloody Incompetent」(你非常無能),被告也下車回敬英文粗口。
他供稱,為免重遇被告,便將車停在離對方較遠的位置,惟他放慢步伐走到電梯大堂到商場時,卻見被告仍在泊車,認為他泊車如此之久,會對社會構(gòu)成滋擾,于是以廣東話向被告說道:「我諗你要再學(xué)點泊車!」此時,他感到被告下車走近其背后,抓緊他的雙肩將身軀搖晃及推撞,事主唯有「任他擺布」,更指被告抽起他心愛的「Burberry」衣領(lǐng),又阻擋離開停車場的通道。
拒書面道歉及賠3千現(xiàn)金
他又說,被告的外母表示被告的駕駛技術(shù)生疏,于是以普通話回應(yīng):「他不應(yīng)該打我」,惟被告妻子即以英語回敬:「停止,是你引起(事件)的」。此時,被告突趨前抓甩他的眼鏡,令他的眼球感痛楚。他要求被告歸還但不成功,即致電報警;被告又捉緊他的手臂企圖阻止,將其手機摔壞。
辯方稱,陳并未有說出所有真相,而他的言語有羞辱被告之嫌,其后又拍打被告的私家車,質(zhì)疑他不選擇即時離開現(xiàn)場,又不愿和解事件,全想給予被告一個教訓(xùn)。然而,陳予以否認,他堅持當(dāng)時保持有禮貌的態(tài)度,建議被告再學(xué)泊車是一個公正的評價(Fair Comment)。他承認,曾要求被告提供他的泊車費、書面道歉書及3千元現(xiàn)金作賠償,惟被告妻子不合作,故未能解決事件。案件押后至下月3日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