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形勢依然嚴峻,全國醫(yī)護人員在抗疫第一線與病毒艱苦搏斗,全體中華兒女和海外友人也積極投身疫情防控工作,無數(shù)企業(yè)與個人紛紛捐款捐物,獻出自己的愛與力量。在如此大規(guī)模的援助之下,作為接收者的基金會受到了公眾的廣泛關注,基金會是如何運作的,國家和社會公眾又如何對其進行管理和制約,都成了熱點話題。本篇將根據(jù)《基金會管理條例》、《關于規(guī)范基金會行為的若干規(guī)定(試行)》、《基金會信息公布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盤點整理出要點、重點,供大家在疫情中正確了解基金會的管理與行為。
一、
什么是基金會?
基金會,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捐贈的財產,以從事公益事業(yè)為目的,按照本條例的規(guī)定成立的非營利性法人?;饡譃槊嫦蚬娔季璧幕饡筒坏妹嫦蚬娔季璧幕饡?。公募基金會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圍,分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和地方性公募基金會。
二、
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和業(yè)務主管單位是誰?
國務院民政部門和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是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國務院有關部門或者國務院授權的組織,是國務院民政部門登記的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的業(yè)務主管單位。
三、
想設立基金會,應當具備哪些條件呢?
1. 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設立;
2. 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萬元人民幣,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萬元人民幣,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萬元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3. 有規(guī)范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以及與其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4. 有固定的住所;
5. 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四、
基金會的組織機構是怎樣的?
基金會設理事會,理事為5人至25人,理事任期由章程規(guī)定,但每屆任期不得超過5年。理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理事會設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從理事中選舉產生,理事長是基金會的法定代表人。理事會是基金會的決策機構,依法行使章程規(guī)定的職權?;饡O監(jiān)事,監(jiān)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
五、
基金會接受的財產使用的宗旨是什么?
基金會組織募捐、接受捐贈,應當符合章程規(guī)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yè)務范圍。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不得在中國境內組織募捐、接受捐贈。公募基金會組織募捐,應當向社會公布募得資金后擬開展的公益活動和資金的詳細使用計劃?;饡呢敭a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分、侵占、挪用?;饡敻鶕?jù)章程規(guī)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yè)務范圍使用其財產。
六、
基金會對于公益捐贈的接受方面有哪些具體規(guī)范?
1. 基金會接受捐贈,應當與捐贈人明確權利義務,并根據(jù)捐贈人的要求與其訂立書面捐贈協(xié)議?;饡邮芫栀洃敶_保公益性。附加對捐贈人構成利益回報條件的贈與和不符合公益性目的的贈與,不應確認為公益捐贈,不得開具捐贈票據(jù)。
2. 基金會應當在實際收到捐贈后據(jù)實開具捐贈票據(jù)。捐贈人不需要捐贈票據(jù)的,或者匿名捐贈的,也應當開具捐贈票據(jù),由基金會留存?zhèn)洳??;饡邮芊乾F(xiàn)金捐贈,應當在實際收到后確認收入并開具捐贈票據(jù)。受贈財產未經(jīng)基金會驗收確認,由捐贈人直接轉移給受助人或者其他第三方的,不得作為基金會的捐贈收入,不得開具捐贈票據(jù)。
3. 基金會接受非現(xiàn)金捐贈,應當按照相關規(guī)范中規(guī)定方法確定入賬價值。
4. 基金會接受食品、藥品、醫(yī)療器械等捐贈物品時,應當確保物品在到達最終受益人時仍處于保質期內且具有使用價值。
5. 基金會接受企業(yè)捐贈本企業(yè)生產的產品,應當要求企業(yè)提供產品質量認證證明或者產品合格證,以及受贈物品的品名、規(guī)格、種類、數(shù)量等相關資料。
七、
基金會對于接受的公益捐贈具體應當如何使用?
1. 基金會應當將接受的捐贈財產用于資助符合其宗旨和業(yè)務范圍的活動和事業(yè)。對于指定用于救助自然災害等突發(fā)事件的受贈財產,用于應急的應當在應急期結束前使用完畢;用于災后重建的應當在重建期結束前使用完畢。對確因特殊原因無法使用完畢的受贈財產,基金會可在取得捐贈人同意或在公開媒體上公示后,將受贈財產用于與原公益目的相近似的目的。
2. 基金會與捐贈人訂立了捐贈協(xié)議的,應當按照協(xié)議約定使用受贈財產。如需改變用途,應當征得捐贈人同意且仍需用于公益事業(yè);確實無法征求捐贈人意見的,應當按照基金會的宗旨用于與原公益目的相近似的目的。
3. 捐贈協(xié)議和募捐公告中約定可以從公益捐贈中列支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的,按照約定列支;沒有約定的,不得從公益捐贈中列支。同時,基金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應當符合管理條例要求,累計不得超過當年總支出的10%。
4. 基金會用于公益事業(yè)的支出包括直接用于受助人的款物和為開展公益項目發(fā)生的直接運行費用。
5. 基金會應當對公益捐贈的使用情況進行全過程監(jiān)督,確保受贈款物及時足額撥付和使用?;饡x定公益項目執(zhí)行方、受益人,應當遵循公開、公正、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保護社會公共利益和與項目有關的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6. 基金會不得資助以營利為目的開展的活動。
八、
基金會還可以進行交易、保值行為?那對此有什么限制呢?
1. 基金會應當嚴格區(qū)分交換交易收入和捐贈收入。通過出售物資、提供服務、授權使用或轉讓資產包括無形資產等交換交易取得的收入,應當記入商品銷售收入、提供服務收入等相關會計科目,不得計入捐贈收入,不得開具公益事業(yè)捐贈票據(jù)。
2. 基金會進行交換交易,應當保護自身和社會公眾的合法權益。不得以低于公允價值的價格出售物資、提供服務、授權或者轉讓無形資產;不得以高于公允價值的價格購買產品和服務。
3. 基金會不得將本組織的名稱,公益項目品牌等其他應當用于公益目的的無形資產用于非公益目的?;饡坏弥苯有麄鳌⒋黉N、銷售企業(yè)的產品和品牌;不得為企業(yè)及其產品提供信譽或者質量擔保?;饡坏孟騻€人、企業(yè)直接提供與公益活動無關的借款。
4. 基金會進行保值增值活動時,應當遵守以下規(guī)定:基金會進行保值增值應當遵守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則。符合基金會的宗旨,維護基金會的信譽,遵守與捐贈人和受助人的約定,保證公益支出的實現(xiàn);基金會可用于保值增值的資產限于非限定性資產、在保值增值期間暫不需要撥付的限定性資產;基金會進行委托投資,應當委托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進行。
九、
管理部門對基金會的信息公布做了哪些規(guī)定?
1. 基金會的信息公布工作,應當符合《基金會信息公布辦法》的要求,公布的信息資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信息公布義務人應當保證捐贈人和社會公眾能夠快捷、方便地查閱或者復制公布的信息資料。
2. 基金會通過義演、義賽、義賣、義展等活動進行募捐時,應當在開展募捐前向社會公布捐贈人權利義務、資金詳細使用計劃、成本預算;在資金使用過程中計劃有調整的,應當及時向公眾公布調整后的計劃。
3. 基金會通過募捐以及為自然災害等突發(fā)事件接受的公益捐贈,應當在取得捐贈收入后定期在本組織網(wǎng)站和其他媒體上公布詳細的收入和支出明細,包括:捐贈收入、直接用于受助人的款物、與所開展的公益項目相關的各項直接運行費用等,在捐贈收入中列支了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的,還應當公布列支的情況。
4. 捐贈人有權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對于捐贈人的查詢,基金會應當及時如實答復?;饡哪甓裙ぷ鲌蟾娉诘怯浌芾頇C關指定的媒體上公布外,還應當置備于本基金會,接受捐贈人的查詢。
5. 基金會應當建立健全內部制度,將所有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專項基金以及各項業(yè)務活動納入統(tǒng)一管理。
十、
作為社會公眾,我們應當能看到基金會公布的哪些信息?
1. 發(fā)起人;
2. 主要捐贈人;
3. 基金會理事主要來源單位;
4. 基金會投資的被投資方;
5. 其他與基金會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響關系的個人或組織;
6.基金會與上述個人或組織發(fā)生的交易。
十一、總共有哪些主體可以對基金會進行監(jiān)督管理?
1. 基金會登記管理機關對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實施年度檢查;對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依照本條例及其章程開展活動的情況進行日常監(jiān)督管理;對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違反本條例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
2. 基金會業(yè)務主管單位負責:指導、監(jiān)督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依據(jù)法律和章程開展公益活動;負責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年度檢查的初審;配合登記管理機關、其他執(zhí)法部門查處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的違法行為。
3. 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應當每年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上一年度工作報告,接受年度檢查。年度工作報告在報送登記管理機關前應當經(jīng)業(yè)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4. 基金會應當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jiān)督和會計監(jiān)督?;饡趽Q屆和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應當進行財務審計。
5. 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應當在通過登記管理機關的年度檢查后,將年度工作報告在登記管理機關指定的媒體上公布,接受社會公眾的查詢、監(jiān)督。
6. 捐贈人有權向基金會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并提出意見和建議。對于捐贈人的查詢,基金會應當及時如實答復。
7. 基金會違反捐贈協(xié)議使用捐贈財產的,捐贈人有權要求基金會遵守捐贈協(xi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捐贈行為、解除捐贈協(xié)議。
十二、基金會違反法律法規(guī),可能面臨哪些嚴重的法律責任?
1. 基金會理事會違反本條例和章程規(guī)定決策不當,致使基金會遭受財產損失的,參與決策的理事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 基金會理事、監(jiān)事以及專職工作人員私分、侵占、挪用基金會財產的,應當退還非法占用的財產;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 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被責令停止活動的,由登記管理機關封存其登記證書、印章和財務憑證。
4. 登記管理機關、業(yè)務主管單位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