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要求證監(jiān)會處罰不分紅基金
日期:2010-03-30
作者:王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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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仲裁結果已經出來,但律師仍不想“放過”南方基金。北京晨報記者獲悉,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張遠忠律師昨天已經代基金持有人正式向中國證監(jiān)會遞交了《行政處罰申請書》,要求證監(jiān)會對南方基金公司違約不分紅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上周五,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對投資者狀告南方基金公司南方穩(wěn)健成長2號基金分紅案作出裁決,判定南方基金不分紅行為構成違約。不過,該判決駁回了訴訟中投資者的賠償請求。
昨天(29日),張遠忠將“南方基金分紅案”比喻成“一盤沒有下完的棋”。其在博客中表示,根據《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第52條第6款規(guī)定,對基金公司違約不分紅行為的行政處罰措施有:責令改正,單處或者并處警告、罰款等。而鑒于仲裁委員會已經認定南方基金不分紅行為構成違約,因此要求證監(jiān)會對南方基金進行行政處罰合乎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