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qū)縣律師工作委員會、各律師事務所:
現(xiàn)將市委宣傳部等單位聯(lián)合下發(fā)的《關于中國2010年上海世博會“公眾參與館”展品各社會組織征集辦法的有關說明》(以下簡稱《說明》)轉發(fā)與你們,請按照《說明》要求,做好相關材料申報工作,尤其是市文明單位、市級機關文明單位以及規(guī)范服務達標行業(yè)更要發(fā)揮示范引領作用,盡最大的努力參與申報,保質保量完成迎世博、促創(chuàng)建的資料累積工作。
征集要求:
●照片類:以電子文檔為主,JPG格式,1M以上。
●實物類:能見證上海世博會申辦、籌辦、辦博得歷程,凝聚公眾參與世博會的心血、智慧和情感的物品,包括自制的手工藝品、書畫作品、模型和有紀念意義的實物等(實物先提供照片,待確定后再提供實物)
所有應征的照片、實物等展品須在每張電子版照片的名稱中注明:
1、應征者姓名
2、拍攝、制作的時間、地點
3、標題、內容(實物展品需標注所用材質,任何一面的長度超過50公分的,還請注明長寬高尺寸)
說明文字簡短扼要,60字左右。
各類作品請于1月28日上午10:00前上報市律協(xié)宣傳部,請通過電郵方式或快遞方式送達。
聯(lián)系人:黃茜 電話:64030000*宣傳部 郵箱地址:sbapublicity2008@yahoo.com.cn
律協(xié)地址:肇嘉浜路789號均瑤國際廣場33樓律協(xié)宣傳部
注:無論您用何種方式,請事先與我們宣傳部聯(lián)系
特此通知。
附:《關于中國2010年上海世博會“公眾參與館”展品各社會組織征集辦法的有關說明》
上海市律師協(xié)會宣傳部
201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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