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的問題還沒搞清楚,就先搬出律師的一大堆說法,什么“即使農民在網站上反映的問題屬實,也是違法行為”,什么“楊××如果違法,被追究將是另外一個案子的事,建網站的人也還要承擔法律責任,不能免責”,如此“真相未出來,惟有律師高”的思維,仿佛村民都是十足的法盲或者傻子似的。
稍諳世事的人都應該知道,像報道所說的“因對該村官的問題在6年里投訴了不下百次卻沒有結果”的事,這已經成為我國廣大農村一種見怪不怪的現(xiàn)象了。從某中意義上說,都是地方政府對某些村官缺乏科學到位的監(jiān)管,或者出于某種利益關系對村官實行了保護,才把農民朋友逼到如此違法亂紀的“死角”上去。
農民朋友既是在如此特殊的政治生態(tài)環(huán)境下才出此下策建網站,他們?yōu)榱朔锤呀浤贸龊艽鬆奚娴挠職饬?,我們?yōu)楹尉筒荒芤曁厥馇闆r而作特殊考慮或對待?比如讓律師緩一步“出場”,豈不是更有利于搞清楚“幕后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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