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實習律師:
現(xiàn)將參加2009年第四期和第五期實習律師集中培訓名單公布如下。
請各位實習律師嚴格按照通知(領取實習證時發(fā)的書面通知)中要求的期數及時間(第四期10月19日—10月30日、第五期11月2日—11月13日)準時到青浦市政法人才培訓中心參加培訓。
報到時,請帶好實習證和培訓通知,個人不可擅自調整參加培訓期數及時間。
特此通知。
上海市律師協(xié)會律師學院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三日
[版權聲明] 滬ICP備17030485號-1
滬公網安備 31010402007129號
技術服務:上海同道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技術電話: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術支持郵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師協(xié)會版權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