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記者電話聯(lián)系了劉先生,他告訴記者,錢雖不多,但不是自己的,拿了心里不踏實。
原來,2月16日15時許,劉先生剛回到家中就收到了一條短信息:你已成功充值30元。他正奇怪自己沒往手機里充值時,一個陌生的電話打了進來,對方稱自己剛給朋友手機充費時,一不留心輸錯了一個數(shù)字,結果把30元錢充到了劉先生的手機上。
聽到對方這么說,劉先生當即就許諾說,自己一會就把30元錢充到其朋友手機上。
劉先生的通話恰巧讓家里人聽到了,也都說這樣的便宜不能占,對方充30元說明經(jīng)濟條件并不好,萬一有急事,還不給耽誤了,讓劉先生下午一上班就給對方充進去。
下午劉先生到單位后,告訴同事自己要去給人充值。知道這件事的前因后果后,同事們都勸他,現(xiàn)在“傻帽”才退錢,到手的便宜不占白不占。但劉先生還是去了移動營業(yè)廳為對方充了30元話費。
在營業(yè)廳里,服務人員了解情況后,告訴劉先生,前一段時間,一位用戶將100元話費錯充到一位女士手機里,打電話索要時,對方說了聲“謝謝”就掛了機,再打就關機了。一般情況下充錯錢,十有八九是追不回了,像劉先生這樣的人真不多見。
2月22日,中國移動新疆公司和中國聯(lián)通烏魯木齊分公司工作人員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均表示,這屬于個人操作失誤,遇到這種情況,只能是充值者聯(lián)系受益人讓其退還。而當日接受采訪的群眾也表示,碰上這種情況,如果對方素質差不退錢,自己也就發(fā)幾句牢騷,自認倒霉了。
針對這一情況,新疆志通律師事務所康明遠律師解釋說,充值者可以通過打電話或其他方式,和受益人取得聯(lián)系,并要求對方返還電話費。如果對方拒退手機費,則屬于不當?shù)美?。依《民法通則》中關于“不當?shù)美钡囊?guī)定,充值者可以到電信部門獲取機主相關資料和充值情況,作為證據(jù),通過協(xié)商、起訴等方式討要自己誤充的話費。
編后·點題
整理完這篇稿件,不禁讓人心里一暖,這種溫暖,是源自于文中的“傻帽”,在用自己的行動,為我們講述了一個小小的誠信故事。人行于世,以信為先,或許在許多人看來這件事小得不能再小,但不為小信,大信何來?特別是在烏魯木齊建設誠信都市的今天,這發(fā)生于我們身邊的小誠信故事,更顯得彌足珍貴;然而,在我感到溫暖的同時,卻又感到了些許的困惑,困惑源自于那些把劉先生看成是“傻帽”的人,我真的希望他們的話只是開個玩笑,如若不然,做一個諷謗義舉的看客,那才是真的傻帽了。
[版權聲明] 滬ICP備17030485號-1
滬公網(wǎng)安備 31010402007129號
技術服務:上海同道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技術電話: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術支持郵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師協(xié)會版權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