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將“五個嚴禁”落到實處 在法官與律師間構筑“隔離帶”
日期:2009-01-14
作者:通訊員高遠 記者徐亢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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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向全體法院工作人員下達5項禁令,并于本月8日向社會公布了“五個嚴禁”,嚴禁接受案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的請客送禮;嚴禁違反規(guī)定與
律師進行不正當交往;嚴禁插手過問他人辦理的案件;嚴禁在委托評估、拍賣等活動中徇私舞弊;嚴禁泄露審判工作秘密。“五個嚴禁”發(fā)布后,上海各級法院立即貫徹落實。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應勇強調,“五個嚴禁”的出臺,有利于人民法院加強對審判權、執(zhí)行權的監(jiān)督制約,強化對法院工作人員尤其是各級領導干部的紀律約束,從而切實維護司法的公正廉潔。為貫徹落實“五個嚴禁”,市高院結合上海法院實際,研究制定了《上海法院司法廉潔十條紀律》,內容涵蓋審判、執(zhí)行、司法行政管理等十方面的紀律;并與市司法局聯(lián)合制定《關于規(guī)范法官和
律師相互關系的若干規(guī)定》,在法官與
律師之間構筑“隔離帶”。各級法院再次向社會公布了舉報錄音電話號碼和電子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