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剛剛辭世的張中,曾是上海律師界德高望重的老前輩。28年前,那場審判“四人幫”的世紀之審,張中受司法部“欽點”,成為姚文元的代理律師。在生前接受的最后一次采訪中,張中這樣說,“在改革開放初期,為姚文元辯護,不僅表明了中國律師制度的恢復,更是對中國法制的尊重。”
1980年9月底,張中與當時的律師韓學章、華東政法學院教授蘇惠渝等人被國家司法部“欽點”,出任“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十名主犯的辯護律師。
接到任務后,張中展開了激烈的思想斗爭。為這些“壞人”辯護,人民在感情上能接受嗎?韓學章察覺出張中的思想變化,對他進行了開導:“文化大革命中,我也遭到了‘四人幫’的迫害,內(nèi)心極不愿意為他們辯護。但是,審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若沒有律師出庭辯護,豈不是說明中國民主法制的滯后?”既然我國恢復律師制度,就得按法律辦事,任何被告人在訴訟過程中都應當依法享有辯護權(quán),包括聘請律師辯護。韓學章的一番話,使張中豁然開朗。
在戒備森嚴的監(jiān)獄中,張中與韓學章一共會見過姚文元兩次。當他們詢問起訴書上指控的犯罪事實時,姚文元立刻變得緊張起來,面紅耳赤,冷汗直冒。張中他們立刻改換了詢問方式,姚文元慢慢放松了下來。在很多問題上,姚文元都承認了起訴書中指控的事實。
姚文元由特別法庭第一審判庭審問。第一審判庭設在北京正義路1號公安部大禮堂,當時大禮堂有1000多個座位,座無虛席。庭審進入辯論階段,張中等人力求做到實事求是,既對被告人負責,同時也要對歷史負責、對人民負責、對中國法律負責。
在起草辯護詞時,他們遵循以下原則:被告的有些行為與起訴書中的指控并不具備因果關(guān)系,不應承擔法律責任;有些案件,被告并非直接參與者;在確立反革命集團中各犯罪人的刑事責任時,既要把反革命集團的主犯、從犯加以區(qū)分,更要把各主犯之間在反革命集團中所處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加以區(qū)別。
由于審判是向全世界現(xiàn)場直播,為了樹立中國律師的光輝形象,在正式開庭前,張中等人作了充分的準備。而在特別法庭辯論時,他們的辯詞也清晰有力、有理有據(jù),獲得了旁聽群眾的一致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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