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首次全程監(jiān)控四級換屆選舉 防跑官賄選
自2011年初起至2012年上半年,全國省市縣鄉(xiāng)四級黨委、人大、政府和政協將進行新一輪換屆選舉工作。能否將優(yōu)秀的干部選到崗位上、能否合法有序地選出基層人大代表,將關系到一個地區(qū)的長遠發(fā)展。為有效預防換屆選舉中跑官要官、買官賣官、拉票賄選、破壞選舉等職務犯罪的發(fā)生,我國檢察機關首次部署全程監(jiān)控。
1.綜合運用各項措施
預防工作貫穿換屆全過程
5月26日,在山西省祁縣第十五屆人大代表選舉期間,賈令鎮(zhèn)夏家堡村原黨支部書記武某與縣人大代表候選人陳某有矛盾,為了讓陳某落選,武某采用現金賄賂的手段,指使選民投票選舉另一候選人,導致該選區(qū)的選舉投票工作無法正常進行,該選區(qū)的縣、鄉(xiāng)人大代表也無法產生。山西省祁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破壞選舉罪,依法批準逮捕了武某。
領導干部指定提拔人選、跑官要官、買官賣官、任人唯親、封官許愿或者搞團伙、拉票賄選……屬于換屆選舉中易發(fā)的職務犯罪。這類職務犯罪不但破壞了選舉秩序,也嚴重影響了換屆工作的風清氣正。查辦和預防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預防和打擊破壞換屆選舉違法犯罪,是檢察機關的重要職責。最高人民檢察院犯罪預防廳廳長宋寒松說:“作為國家法律監(jiān)督機關,賦有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之責。此次開展的專題預防工作是檢察機關首次開展的全國性、專門性的服務和保障換屆選舉預防工作?!?/p>
檢察機關在“換屆選舉前”、“選舉過程中”等多個環(huán)節(jié)監(jiān)控選舉過程,尚屬首次,如何部署監(jiān)控又與監(jiān)控能否達到預期效果直接相連。宋寒松介紹,在換屆選舉前,各級檢察機關對已掌握的和發(fā)現的涉嫌職務犯罪的參選、備選人員以及不符合參選、候選人資格條件的人員(如被剝奪政治權利期間的人員等),最高人民檢察院要求各級檢察機關及時報告黨委,配合紀檢、組織部門和選舉機構調查核實,防止“帶病參選”、“帶病提拔”、“帶病上崗”。與此同時,各級檢察機關還積極開展法制宣傳,提供法律咨詢,使廣大選民自覺抵制違背選舉法律法規(guī)、破壞選舉的行為。
在換屆選舉中,檢察機關全程介入選舉現場,及時發(fā)現可能影響選舉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協助各級黨委維護好換屆選舉工作秩序,嚴防境內外敵對勢力插手破壞選舉、黑惡勢力操縱選舉、家族和宗教勢力干預選舉。對發(fā)生的干擾、操縱、破壞換屆選舉的職務犯罪及時移送,迅速查處,并跟進落實預防職務犯罪的各項措施。
浙江省麗水市檢察機關在選舉過程中,通過派員或派駐農村指導員監(jiān)督選舉,對候選人填票、投票、計票等過程逐一進行監(jiān)督,協助維護換屆選舉秩序,全市共236人主動退出選舉,22人被當場宣布無效。
2.審查候選人資格
檢察機關監(jiān)督職能凸顯
山東省平邑縣白彥鎮(zhèn)白彥村假釋人員徐長江在此次換屆中參與競選,引起村民到鎮(zhèn)上和縣里上訪。該縣檢察機關依據有關規(guī)定,及時作出《關于假釋犯徐長江在平邑縣第十屆村兩委換屆中停止其被選舉權的決定》,并到該村公開宣布,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在此基礎上,該院制定了《關于重申在“兩委”換屆選舉中涉及法律問題處理意見的函》和《關于對村“兩委”換屆選舉中正在接受偵查、起訴和審判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選舉權利問題的處理意見》兩個指導性文件,通過縣委組織部門下發(fā)到全縣各鄉(xiāng)鎮(zhèn)、村居,指導、解決有關選舉中的法律問題。
在候選人的資格審查上,各級人大職權有限,可以審核候選人的年齡等基本條件,而對候選人是否有犯罪記錄、是否有行賄記錄、是否仍在服刑等情況卻很難把關。檢察機關的備案及檢察職能在這個環(huán)節(jié)凸顯,彌補了不足,防止了“問題人員”成為代表人選或被聯名推薦。
浙江省檢察機關嚴格執(zhí)行候選人(自薦人)資格聯審,對各鄉(xiāng)鎮(zhèn)上報的候選人資格進行認真審查,嚴格把關,確保人選質量。其中,麗水市人民檢察院為水閣、富嶺街道所轄的村級組織換屆選舉600余名候選人進行了行賄犯罪檔案查詢,通過資格審查,全市共有279人被取消候選人(自薦人)資格。舟山市檢察機關共審查候選人5100多人,對其中2名曾因挪用資金罪被判刑的候選人,及時通報有關部門,在公示前取消了其候選資格。溫州市龍灣區(qū)人民檢察院會同紀委、公安、法院等部門對500多名候選人進行了資格審查,依法否決了該區(qū)1名涉嫌非法占用農用地的犯罪嫌疑人的參選資格。
湖南省邵陽市大祥區(qū)人民檢察院在該區(qū)雨溪鎮(zhèn)塘瑤村換屆選舉期間,接到村民對該村支部書記等3名候選人的舉報線索后,迅速組織精干力量進行初查,以涉嫌貪污罪依法對3人立案偵查,并向黨委組織部門建議取消了他們的候選人資格。
福建省南平市檢察機關協助組織部門審查擬提拔任用的正副處級干部84名,尤溪縣檢察機關協助審查擬提拔或交流的科技領導干部185名,廈門集美區(qū)檢察機關為鎮(zhèn)(街)換屆選舉工作提供候選人無犯罪記錄查詢120次。
讓公眾知情,請群眾監(jiān)督,促干部遵守,對候選人資格條件的監(jiān)督,是保障實現換屆、選好干部、配好班子的重要前提和關口。檢察機關對已掌握的涉選人員涉嫌職務犯罪的有關情況提前向黨委及紀檢監(jiān)察、組織部門反映,當好參謀,有效地防止了個別干部“帶病參選”、“帶病提拔”、“帶病上崗”,提高了選人用人公信度。
3.加大警示教育力度
各部門協調配合形成合力
“檢察官面對面的詳細講解,進一步增強了我們正確行使民主權利的認識,在這次居委會換屆選舉中,我們要帶頭自覺抵制拉選票等違法行為,做好一名守法公民?!苯K省宿遷市宿城區(qū)黃河社區(qū)的一名老黨員在接受現場咨詢時深有感觸地說。宿城區(qū)檢察院干警走進市民廣場和社區(qū),釋疑解難,接受市民有關選舉法律知識的咨詢。
在保障換屆選舉專項工作中,北京市各級檢察機關共發(fā)放各類宣傳資料10萬多份,開展警示教育集中培訓51次,開展職務犯罪咨詢146次。海南省檢察機關預防部門共走訪村(居)委會995個,開展法制宣傳311次,發(fā)放宣傳資料45847份,開展專題警示教育講座114次,召開座談233次。
針對選舉結束后,有的人上崗后忘乎所以,放松自律,走向犯罪的現象,檢察機關還注意鞏固換屆選舉成果,延伸預防工作。換屆完成后,各級檢察機關都將廉政勤政教育作為專項預防的重頭戲,加強對新任領導干部的法制宣講和警示教育,提高領導干部的宗旨意識、民主意識、法治意識、廉政意識和憂患意識,增強執(zhí)政為民、依法辦事、敬畏權力、廉潔從政的自覺性。
宋寒松說,此次保障換屆選舉專題預防工作主要針對當前換屆選舉中暴露出的問題。發(fā)現新問題時,檢察機關與人大、黨委積極溝通,在保障換屆選舉正常進行的同時,又解決問題,確保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tǒng)一。宋寒松提醒,在配合相關機關開展換屆選舉工作的同時,檢察機關要堅持立足檢察職能,擺正位置,規(guī)范職權,堅持主動不冒失,到位不越位,盡職不越權,參與不干預,幫忙不添亂,服務不代替。不能操作選舉流程,防止行使各級人大的權力,嚴禁利用工作之便插手、干預換屆選舉工作。
“在監(jiān)督制度方面,法律監(jiān)督與紀律監(jiān)督、組織監(jiān)督存在一定共性,可以相互借鑒。”中組部干部監(jiān)督局局長賀家鐵指出。在黨委領導下,檢察機關配合紀檢、組織部門和選舉機構,嚴肅查辦換屆選舉中的職務犯罪,積極開展法制宣傳、警示教育、預防調查、預防咨詢、犯罪分析、檢察建議、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等工作,加強對換屆選舉中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行為的監(jiān)督,有助于最大限度地減少和避免換屆選舉工作中職務犯罪案件的發(fā)生。
-法規(guī)鏈接
第五十五條 為保障選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破壞選舉,違反治安管理規(guī)定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賄賂選民或者代表,妨害選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
(二)以暴力、威脅、欺騙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妨害選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
(三)偽造選舉文件、虛報選舉票數或者有其他違法行為的;
(四)對于控告、檢舉選舉中違法行為的人,或者對于提出要求罷免代表的人進行壓制、報復的。
國家工作人員有前款所列行為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以本條第一款所列違法行為當選的,其當選無效。
第五十六條 主持選舉的機構發(fā)現有破壞選舉的行為或者收到對破壞選舉行為的舉報,應當及時依法調查處理;需要追究法律責任的,及時移送有關機關予以處理。
――摘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
第二百五十六條 在選舉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國家機關領導人員時,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偽造選舉文件、虛報選舉票數等手段破壞選舉或者妨害選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摘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七條 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偽造選票、虛報選舉票數等不正當手段當選村民委員會成員的,當選無效。
對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偽造選票、虛報選舉票數等不正當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選舉權、被選舉權,破壞村民委員會選舉的行為,村民有權向鄉(xiāng)、民族鄉(xiāng)、鎮(zhèn)的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舉報,由鄉(xiāng)級或者縣級人民政府負責調查并依法處理。
――摘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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